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燃气蒸汽发生器采购(GXZC2018-C1003-LZ)更正公告
各投(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C1003-LZ
三、采购人:柳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8号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772-26620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李宁体育馆内
联系人:潘能强 电话/传真:0772-251168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3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7月11日
七、现对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采购公告的“三、竞标人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标”现更正为:“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竞标”。
2、原采购文件第6页“(一)资格证明文件”:
增加“(9)联合竞标协议书及联合竞标授权委托书(如系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3、原采购文件的“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增加:
联 合 竞 标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招标机构各一份。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 合 竞 标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竞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